日前,中国建设银行正式发布了“关于龙卡信用卡积分规则调整的公告”。公告明确指出,为了向广大持卡人提供更加便捷与贴心的服务体验,中国建设银行将对现行的《龙卡信用卡积分规则》进行全面的调整与优化。经过精心筹备,调整后的《龙卡信用卡积分规则》将于2025年1月24日正式生效,以全新的面貌迎接每一位持卡人的信赖与支持。
据悉,此次积分规则的调整旨在进一步激发龙卡信用卡的活力,让持卡人在享受便捷金融服务的同时,也能收获更多的积分回馈。根据公告内容,龙卡信用卡持卡人(不累计积分的卡种除外)在进行符合条件的消费时,将能够获得中国建设银行慷慨提供的积分奖励。这些积分根据性质的不同,被细分为综合积分与专项积分,并分别计入个人客户的综合积分账户与专项积分账户中,以便持卡人更加灵活地管理和使用。
在积分获取方面,中国建设银行为持卡人提供了多种途径。持卡人不仅可以依据常规的累计积分规则,通过插卡、刷卡、挥卡、手机闪付、云闪付、龙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在计积分商户进行消费以累积积分;同时,还可以积极参与中国建设银行不定期推出的各类营销活动,以获取更多的综合积分或专项积分。这种多元化的积分获取方式,无疑为持卡人带来了更多的积分累积机会和更丰富的积分使用体验。
值得注意的是,综合积分与专项积分在累积和使用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综合积分主要来源于持卡人名下所有累计积分的信用卡(部分特殊权益卡种除外)的消费(含商户分期交易)。这些积分将被合并计入个人客户的综合积分账户中,供持卡人自由支配。而专项积分则主要服务于龙卡汽车卡、东航龙卡、南航龙卡、国航知音龙卡、凤凰知音深航龙卡、海航龙卡、春秋龙卡、吉祥龙卡以及东风日产龙卡等特定产品权益。这些积分将按照具体产品权益规则进行累积和兑换,为持卡人提供更加精准和个性化的服务。
然而,并非所有的消费交易都能累积积分。公告明确列出了以下不符合常规累计积分规则的交易类型:首先,非消费行为如循环信用利息、年费、违约金、分期付款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以及转账、取现和还款等代扣代缴相关交易,均不予累积积分;其次,使用不累计积分的卡种进行交易,如龙卡卓越商务卡、龙卡单位商务卡、龙卡欢享信用卡、龙卡优享系列信用卡、畅享系列信用卡等,同样无法累积积分;再者,在不累计积分的商户进行消费交易,如房产、汽车、批发、医院、学校、慈善和社会服务等非盈利性商户,以及金融和政府类商户(保险、投资、纳税、罚款)等,也不予累积积分;此外,购车分期、装修分期、分期通、教育分期、现金分期、账单分期、消费分期等分期交易,以及其他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不累计积分的消费交易,如中国银联确定的特殊计费类商户消费交易等,同样无法累积积分。
在积分管理方面,中国建设银行也表现出了高度的严谨性和规范性。公告指出,建设银行有权对持卡人获取积分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正当性进行审查,并要求持卡人提供POS签购单、购物小票、购买凭证等证明材料以验证交易的真实性。对于无法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其合法、真实和正当交易的持卡人,建设银行将有权采取不计积分或扣回积分的措施。同时,对于涉嫌利用虚假交易获取积分(包括为他人刷卡)、所持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被停用或限制使用、注销、有逾期欠款行为,以及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或本积分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持卡人,建设银行将有权采取不计积分、扣回积分、清零积分或冻结积分账户的措施,并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如前述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建设银行还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此次龙卡信用卡积分规则的调整,不仅体现了中国建设银行对持卡人权益的高度重视和积极维护,也彰显了其在金融服务领域的不断创新和追求卓越的精神。我们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中国建设银行能够继续为广大持卡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和贴心的金融服务,让每一位持卡人都能享受到更加美好的金融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