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淮南市警方公布了一起利用POS机收取押金并转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据警方详细披露,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有了重要发现:胡某作为淮南市某公司POS机的销售经理,为了大力推销自己的POS机产品,竟然利用了部分企业老板在资金周转期间急于办理高额信用卡的心理。他通过“私人定制”的方式,在网上积极联系上线,并利用技术手段从某APP上批量获取了特定区域企业老板的手机号。
随后,胡某利用AI智能语音电话,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逐一联系这些企业老板。他通过精心设计的对话,筛选出有意向办理高额信用卡的用户,并详细登记了这些企业老板的个人信息,同时预约了上门办理的时间。在初步筛选和预约后,胡某进一步通过电话联系这些有意向的老板,巧妙地让他们误以为其拥有银行背景,具备办理高额信用卡的能力,并借此机会大力推销自己的POS机。
通过收取POS机的押金以及再次转卖这些企业老板的个人信息,胡某在短短半年内便非法获利高达10余万元。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入办理之中。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对此类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如果情节严重,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将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同时,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也将依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若单位犯前三款罪,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进行处罚。